預訂條款

預訂條款

  1. 一旦您進行預訂,我們將發送電子郵件或致電通知您是否有空房,並確認您的預訂/行程和所有資訊,我們需要獲得您所有的個人資料、所需數量和相關詳細資料
  2. 為了確認您的預訂,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我們需要至少支付總金額的 30% 作為訂金     
  3. 在大多數情況下,除非另有說明,我們必須在出發前至少 2 週(14 天)收到全額餘款,如果是臨時預訂,則必須盡早收到全額餘款。旅行前 2 週(14 天)內的預訂需要立即支付全額
  4. 我們會在您旅行前 5 天收到您的預訂請求(如果只是預訂直接的車輛接送安排,我們會在 3 天前接受您的預訂請求)。當您的預訂完成後,我們將通過電子郵件向您發送確認單

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為信用卡(VISA、Mastercard)或銀行轉帳
  2. 如果使用國際銀行轉帳,您的最終發票上可能會另加 4000 日圓的國際轉帳費用
  3. 一旦旅遊開始,已付款項將不予退還

服務政策

  1. 北辰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對客戶因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或賠償
  2. 自然災害、戰爭、動亂起義,以及因上述原因或其他天災導致的旅遊行程變更或取消
  3. 與交通、住宿設施等相關的意外或火災,以及因上述原因導致的旅遊行程變更或取消
  4. 日本或外國政府官員的命令、移民法規、傳染病導致的隔離,以及因上述原因導致的旅遊行程變更或取消
  5. 參加者在整個行程中發生意外或受傷
  6. 食物中毒
  7. 盜竊
  8. 與交通設施有關的延誤、中斷、時間表和路線變更,以及由於這些原因導致的旅遊行程變更和目的地停留時間縮短
  9. 札幌導遊服務公司或負責旅遊安排的代理商無法控制的任何原因
  10. 所有來自客戶的索賠將由札幌地方法院審理,並將以日本法律為依據

取消政策

  1. 我們接受客戶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直接向我們提出的取消。我們不接受透過第三方的取消
  2. 我們的取消政策為

旅行前 8 天以上取消 - 不收費

旅行前 7-2 天 ------- 團費(交通)的 30

旅行前 1 天 -------- 團費(交通)的 40

旅行當天 -------- 團費(交通)的 50

當日未出席 ------- 100% 旅遊(交通)費用

**對於所提供的各種服務,若本使用條款的內容與該等服務的單獨定義條款相衝突,則以該單獨政策為優先